从这个角度来说,只要“增加教师课后辅导”超过国家规定的每日八小时工作时间,就应该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。更何况,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已经明确指出,“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,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争取资金支持,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,采取‘政府购买服务’、‘财政补贴’等方式,

学校行政的周课时,是不是应该比普通教师少一些?

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,学校行政领导的周课时原则上比普通教师少一些,校级领导的课时量占普通教师的1/4,副校级领导的课时量占普通教师的1/3,中层领导的课时量占普通教师的1/2。中层以上的领导除了搞好教育教学外,还要做行政管理方面的很多事务,看起来行政领导的课时很少,实际上他们的工作量不会比普通教师少,但有些领导除外,

如果某学校的平均周课时是12节,那么中层领导要上6节课,副校级要上4节课,校长只需要上3节就达到标准了。而事实上,学校行政中最累的就是中层领导,他们不但要搞好自己的教育教学,还要做好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,副校长动口不动手,具体事务都由中层领导来做,干事越多,出错的几率就越大,校长往往看到的是事情的结果,如果中层领导做的事情让校长不满意,挨骂、受气的是中层领导。

某些学校的校长多年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,象征性地安排两节安全教育课,而这两节安全教育课往往由班主任代上,实际上校长就相当于没有上课,校长也是老师,每天也有许多要说的话,可由于没有上课,便失去了与学生交流沟通的机会。目前,很多校长最擅长的就是开会,明明是一个短会,有的校长东拉西扯开了两三个小时,老师仍然是一头雾水,

课后延时服务来了,我们农村寄宿制学校怎么办?学生全天候吃住在校,老师没任何补助?

农村寄宿制学校可以这样做:课后延时服务原则上不允许补课、上新课;课后延时服务必须有老师看班,学生可以在室内阅读,也可以做手工,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室外体育活动等等;课后延时服务要本着自愿的原则,不能强迫命令。就老师应不应该有补助这一问题,我是这样看的:《劳动法》规定:“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,

“众所周知,教师从事的是教书育人的工作,育人的工作是复杂的。它和工业生产不一样,可以标准化,可以计件。所以,我们显然不能用工作时间来完全定义所有教师的工作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“增加教师课后辅导”只要超过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,就应该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。更何况,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已经明确指出,“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争取资金支持,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,通过‘政府购买服务’、‘财政补贴’等方式,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学校、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?(图片来自网络)。